专业设置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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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学制与招生对象
专业名称:建筑室内设计
专业代码:440106
招生对象: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学历:高职(大专)
修业年限:3年(以修满规定学分为准,实行弹性学制,最长不超过5年)
二、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辽宁省建筑装饰行业工业化、节能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为宗旨。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掌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建筑室内生产、服务一线需要,从事室内设计与工程管理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对应职业岗位及岗位所占比例
职业范围 | 职业岗位 | 典型工作任务 | 比例(%) | |
主要岗位 | 设计师 | 方案设计 | 30 | |
施工员 | 施工现场技术与管理 | 20 | ||
质检员 | 质量管理 | 5 | ||
安全员 | 安全与文明管理 | 5 | ||
资料员 | 资料管理 | 6 | ||
预算员 | 造价管理 | 20 | ||
测量员 | 施工测量 | 5 | ||
相关岗位 | 监理员 | 现场旁站监理 | 5 | |
材料员 | 材料管理 | 5 | ||
试验员 | 材料检验与试验 | 2 | ||
拓展岗位 | 施工现场经理 | 现场技术与组织 | — | |
项目经理 | 项目整体负责 | — |
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以校企协同育人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产教融合、能力递进、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
专业立足室内设计,面向建筑装饰行业,教学关注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形势发展与岗位任职要求变化。专业建设联合行业协会、职教集团、知名企业等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人才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常态化调研与专项化调研并重,将岗位群任职要求新变化与新需求及时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施过程中。深化“岗课赛证融通”,构建本专业学生的能力矩阵,确定专业课程内容模块,课程实施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为目标,保障学生可持续发展,提升就业能力。
五、专业课程体系
突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工程项目为载体”的理念来构建课程体系
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培养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建筑室内设计领域和职业行动能力的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符合职业能力发展的课程,重构突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基础能力与专业能力并重,学历证书与技能证书并重的原则,以增强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把就业作为突破口,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生产一线高素质技能要求的基于职业能力的课程体系设计。
教研室主任:刘老师;电话:15809826996